西安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不懈提升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以法治护航重点帮扶“十镇百村”补短提升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双百行动”,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更高水平乡村振兴,走在前、做示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局党组书记履职尽责、以上率下,狠抓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体现在九个强化上: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把法治思维融入日常管理,与我局“三个年”活动和八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30次,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断新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组织党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2次,带头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坚定践行者。

(二)强化机制保障。以法治政府建设创建为契机,全面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强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机构。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将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22项内容纳入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指标体系,坚持依法治理乡村振兴各项事务。

(三)强化智力支持。围绕学深用好宪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培训讲座、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动员机关干部特别是近三年新入职、新提拔的12名年轻干部、业务骨干,按要求参加全市法律知识专题测试,持续提升大家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担任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提供咨询指导20余次,有效降低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四)强化资金管理。建立项目联评联审和联合督导机制,通过召开项目联评联审会议,把好资金使用关口。及时下达拨付中央、省级、市级预算资金,组织召开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会4次,下发工作提醒函15份、工作情况通报5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县际专项交叉检查,实施第三方审计监督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努力让资金在阳光下高效运行。我市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等次。

(五)强化政务公开。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批、起草、征求意见等,力求做到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层层审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重要文件、资金项目、年度预算、机构设置等事项,及时跟进政务新媒体平台网民留言、投诉建议,完善回应机制,着力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高度重视群众信访诉求,面对面了解实情、点对点核实问题,着力解决矛盾困难。今年以来,受理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群众咨询件172件,回访率100%。

(六)强化督导落实。制定《西安市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督帮指导机制,开展日常督帮、季度督帮、集中督帮、重点督帮,将依法行政纳入督帮范围,通报点评、推进落实;推行“三化管理”、夯实工作责任,200余项任务全部上墙实行“红黄蓝”管理,实现了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化”、整体推进“过程化”、安排落实“闭环化”,形成了目标定位、实施推进、检查调度、改进提高的工作管理运行体系。

(七)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全市“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局机关作风大排查等活动,持续改进提升队伍作风。组织开展党规党纪伴我行征文活动,结合开展第六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进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今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发出清廉家书1封,重大节日前做好节假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依法依规意识。

(八)强化各方监督。自觉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向市委报告、请示巩固衔接重点事项10余次;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管理,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财务、人事、项目资金等关键和敏感事项及时请驻办纪检组参与把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接受市人大视察,主动配合市政协参政议政,今年我局负责办理的17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全部征求代表意见,满意率100%。

(九)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以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方式,解析、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民法典、宪法等内容。动员开展“法治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进农村等活动,结合机关干部直连基层活动,着眼群众所需、所想,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为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配发法律知识小册子100余本,帮助群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今年以来,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

一是履职行权更加规范。局党组班子带头学法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条款内容烂熟于心,自身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每一项业务工作都能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用权,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规范运行。

二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值班值守等2项单位内控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事项100余个,涉及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均由法律顾问先行提出意见。

三是巩固衔接更加高效。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和乡村建设顶层设计等文件措施,全面落实“四个不摘”等工作要求,促进群众持续增收,目前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8914元,位居全省第一。

四是法治氛围更加浓厚。进一步提高机关广大群众和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目前,全市每个村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切实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高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法律宣传的载体不够丰富、内容还相对固化,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从农民自身的角度看,有的农民存在着“家丑不可外扬”“耻讼”的思想,一旦遇到纠纷,都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有的农民认为只要自己或者亲人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法律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从普法宣传的角度看,大多是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写黑板报、设置宣传橱窗、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普法对象根本不看,看也未必能看得懂,收效甚微。从力量配置的角度看,与城市比较,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秦岭山区地理位置较偏远、经济较落后的村庄,普遍缺少常驻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农户居住相对分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难以在第一时间向需求端延伸。

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通过机关干部“上讲台”、机关干部“直连基层”、乡村振兴系统“揭榜挂帅”等活动载体,着眼乡村振兴局职能定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进提升。一是不断优化普法内容。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议行业部门主动介入,重点关注发现监测户、脱贫户工资拖欠、劳动时间长、工作条件差等方面侵害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二是敢于创新普法形式。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建议以区县为单位,编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三是整合法治人才资源。建议市区两级司法部门出台措施,切实发挥好地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及中小学教师等人员的作用,有意识培养一大批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农村普法骨干力量,加大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分期举办各种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力争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本村本土的“法律明白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党组书记不折不扣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聚焦“高质量巩固成果、高水平乡村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系统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适应得上、跟进得快、落实得好。

一是在谋划上跟进新变化。坚持目标导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党内法规及法治政府创建各项要求,不断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对于需要局党组制定配套法规制度的,及时研究制定细化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务实管用。

二是在质量上实现新提升。把提高质量作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日常业务工作,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精准立规,从规范流程、严格程序出发,坚决把好政治政策关、法律法规关、语言文字关、格式体例关,确保乡村振兴系统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三是在落实上探索新办法。围绕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强化日常督导,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及时查找问题不足、纠正工作偏差、推动改进工作,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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