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

按照《西安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市脱贫办发〔2018〕60号)要求,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现将2021年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

一、2021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

本次计划下达周至县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该项资金要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报备。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统筹用于受灾地区灾后帮扶和防范因灾返贫项目。周至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急需实施的项目简化入库程序,优先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予以安排。要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及时更新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和项目台账。

三、及时录入资金和项目信息

要及时将资金到账、资金拨付、资金公告公示、项目信息等情况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资金项目日常管理和监督

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做好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结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告公示。要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定期对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要按照《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96号)要求,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移交、后续管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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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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