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安市帮扶陕南深度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帮扶陕南深度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调配帮扶力量的通知》(陕脱贫发〔2019〕5号)和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联户扶贫工作的通知》(陕脱贫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帮扶陕南深度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支援陕南兄弟地市脱贫攻坚,因地制宜运用好苏陕扶贫协作经验,整合资源要素,在产业合作、就业扶贫、消费扶贫、资金支持等方面精准发力,在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拓展合作空间,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实现双方优势互补、长期合作、聚焦扶贫、实现共赢。推动我市对口帮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助力贫困人口在现行国家扶贫标准下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让被帮扶县(区)同我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全省脱贫攻坚大局贡献西安力量。

二、基本原则

——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充分发挥西安人才资源丰富、市场消费规模大、科技教育实力强、医疗卫生体系全、产业成熟度高等方面优势资源,实施有效整合,精准对接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的薄弱环节,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帮扶力量。

——市级统筹,合力推进。把帮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扶贫部门牵总负责、行业部门分工负责、参扶区(开发区)结对推进落实帮扶工作(结对关系见附件)。强化协作意识,健全帮扶机制,形成高效联动的帮扶体系。

——因地制宜,精准帮扶。在充分尊重被帮扶县(区)党委、政府和群众意愿前提下,分区域、分类型,采取“一市一策、一县(区)一重点”的措施,分类指导,制定行业和区域帮扶规划,逐年实施帮扶计划,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真帮忙、求实效。

三、帮扶内容

(一)帮助发展增收产业。因地制宜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服务和适合当地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引导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到被帮扶县(区)投资,鼓励特色产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合作共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参扶区、开发区。)

(二)协同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劳动力供需双向互动协作机制,定期向被帮扶县(区)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开展定向招聘,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发挥我市优质的培训资源,在一些“高端”“精准”技能提升上给予被帮扶县(区)师资、课程的支持。通过定向订单培训、贯彻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方式,加快新生代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扶区、开发区。)

(三)推进教育、医疗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我市教育、医疗资源优势,遴选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教育、医疗机构与被帮扶县(区)建立结对关系,加强管理输出、技术帮带、人员培训、设备援助、学科建设,帮助提高被帮扶地区的教育、医疗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参扶区、开发区。)

(四)实施消费扶贫。帮助被帮扶县(区)培育和研发高质量农产品,进行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提升陕南特色消费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协助在我市开展农产品销售和特色旅游线路景区营销。鼓励引导我市社会各界采取“以购代捐”等形式,帮助被帮扶县(区)销售农副产品,引导社会各界以“旅游扶贫”的形式,到被帮扶县(区)旅游,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各参扶区、开发区。)

(五)促进技术、经贸交流。积极搭建技术、产业协作平台,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建立协作引导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科研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支持等科技帮扶,开展技术研发、培育科技产业。要围绕被帮扶县(区)的主导产业协助开展招商引资,通过举办企业对接洽谈会、展示推介会以及组织相关企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合作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企业与被帮扶县(区)企业开展产业协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合作局,各参扶区、开发区。)

(六)不断拓展帮扶领域。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在协作与互补的基础上,聚焦扶贫、实现共赢。加强社会动员,鼓励引导国有、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被帮扶县(区)扶贫,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和社会捐赠活动。争取省上支持,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区)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向我市流转,以调剂收益支持被帮扶县(区)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资源规划局、市投资合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各参扶区、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将帮扶深度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我市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夯实各级责任,全面开展帮扶工作。

1.市扶贫办: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牵头负责对陕南三市8县(区)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接联系、督导考核,建立并推进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一是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机制,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组织落实工作任务,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进展。二是建立与被帮扶地区的对接机制,组织市际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重大事项,组织调研考察,促进各层级的沟通交流。三是建立与市级行业部门及参扶区(开发区)的协调机制, 组织构建帮扶工作政策体系和工作制度,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

2.市级行业部门:负责与陕南三市各对应行业部门联系,建立协商对接机制,制定行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帮扶内容和帮扶工作重点。7月底前完成2019年行业帮扶计划,此后每年3月底前完成该年度帮扶计划,并报市扶贫办备案。指导各参扶区(开发区)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各参扶区(开发区)在推进中的各种问题。

3.各参扶区(开发区):负责向结对县(区)派出工作队,根据结对县(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密切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系,研究制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在帮扶期内,每年向结对县(区)资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根据帮扶需求可增加投入。各工作队由参扶区和开发区联合组建,要保障工作队员的生活、福利待遇。工作队同志要自觉接受结对县(区)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尊重当地群众风俗习惯。

(二)发挥好资金项目作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参扶区(开发区)投入的帮扶资金直接安排到被帮扶县(区)财政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履行管理监督的责任,发挥政府援助资金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帮扶资金用于帮助贫困群众增收的项目,将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惠面广的特色产业作为重点,确保帮扶项目发挥带贫益贫作用。各帮扶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手续。社会团体和各界群众捐赠的扶贫资金,按照捐赠意向定向使用。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扶贫办将陕南三市帮扶工作纳入全市脱贫攻坚督查、考核范围,对市级行业部门和参扶区(开发区)实行“双责任”督查、考核,并根据省上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督查、考核办法,对市级部门、参扶区(开发区)帮扶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帮扶工作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用足用活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作为重要标准,综合考虑有关干部人才提拔使用和工作安排。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帮扶工作宣传报道,扩大帮扶工作影响力,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各界人士成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力量。及时总结帮扶工作经验,积极宣传帮扶工作的有效举措、取得的成效、积累的成功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


附件:1.结对帮扶责任表

2.对口帮扶部门分工责任表






附件1

结对帮扶责任表

序号

地市

深度贫困县(区)

帮扶区(开发区)

1

1

安康市

汉滨区

雁塔区、航天基地

2

紫阳县

未央区、航空基地

3

白河县

高陵区、西咸新区

4

岚皋县

新城区、高新区

2

5

汉中市

镇巴县

阎良区、经开区

6

略阳县

灞桥区、国际港务区

3

7

商洛市

山阳县

莲湖区、浐灞生态区

8

丹凤县

碑林区、曲江新区


附件2

对口帮扶部门分工责任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1

市扶贫办

发挥好统筹协调、对接联系、督导考核作用。要建立完善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机制、与被帮扶地区的对接机制、与市级行业部门及参扶区(开发区)的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帮扶的动员组织。会同有关单位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2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帮扶工作需要,审核各区县(开发区)选派的工作队员。落实鼓励激励帮扶干部有关规定,督促各派出区、开发区落实挂职扶贫干部和工作队员的工作、生活待遇制度。会同市扶贫办,将帮扶工作纳入到目标考核内容。

3

市委宣传部

将帮扶工作纳入全市脱贫攻坚宣传重点,及时跟踪宣传我市各帮扶责任单位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

4

市财政局

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参扶区(开发区)做好帮扶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5

市农业农村局

市投资合作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旅游局

牵头制定产业帮扶计划,组织参扶区(开发区)实施产业帮扶计划,帮助发展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

协助对口地区建立招商投资项目库,举办企业对接洽谈会、展示推介会以及组织相关企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合作创造条件。引导我市企业,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到受援贫困地区合资合作、投资办厂,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为被帮扶县(区)特色产品在我市销售提供服务,为开设名优土特产销售窗口、建设农副产品直供市场提供支持。

帮助被帮扶县(区)旅游开发,引导旅行社开展定向游客输送,加强旅游市场互动宣传,协助在我市开展特色旅游线路景区营销。

对口帮扶部门分工责任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建立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引导我市企业在被帮扶县(区)招收所需劳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

7

市教育局

加强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学生资助、师资互派、合作办学、远程教学互动、教师和学生交流等领域的帮扶和合作。

8

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加强管理输出、技术帮带、人员培训、设备援助、学科建设,帮助提高被帮扶县(区)医疗卫生水平。开通“健康快车”,组织医疗专家组成医疗卫生服务队,开展医疗巡诊和培训活动。

9

市资源规划局

争取省上支持,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区)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向我市流转,以调剂收益支持深度贫困县(区)脱贫攻坚。

10

市科技局

积极搭建技术协作平台,加强信息互通交流,建立协作引导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科研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支持等科技帮扶,开展技术研发、培育科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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