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完善两个机制推进巩固衔接

近日,陕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印发通知,提出建立常态化督帮机制,完善常态化调度机制,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建立常态化督帮机制。省上明确,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的52个省级责任部门为督帮主体;督帮对象为各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和国际港务区。督帮内容包括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苏陕协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驻村帮扶和定点帮扶、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15个方面。督帮将采取日常督帮、季度督帮、集中督帮、重点督帮等形式。同时,陕西省将从坚持周例会制度、建立月联络员会制度、完善季调度会制度、强化半年点评会制度等四个方面完善常态化调度机制。

为确保常态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落实,陕西省还将把落实该工作机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提升不明显的省级相关责任部门和市县,将在季度调度会和半年点评会上进行通报;凡在季度调度会和半年点评会上被通报阶段性工作或重点工作滞后的,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存在突出问题、出现重大舆情,对全省整体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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