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坚持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需求为着力点 四方面全力做好兜底保障服务工作

1月2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西安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发布会,通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民政局副局长孔宏介绍,当前我市疫情进入收尾阶段,我们将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需求为着力点,畅通向社区(村)反映、e救助网上申请、电话反映等申请渠道,及时回应并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诉求。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开展公益项目、组织捐赠等方式,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服务工作,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前下达2022年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发放救助金和补贴。1月底前落实给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春节期间增发一个月保障金的政策。持续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办理手续,对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及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组织开展对困难职工、低收入家庭、困难党员、困难优抚对象等人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二是做好临时遇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对于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可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对于特殊个案及需求,可由所在区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一事一议”审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并简化程序,由急难问题发生地的镇街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基本生活问题。

三是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经市政府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在我市集中供养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0元和500元。对于社区独居老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前期上门摸排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摸排,完善困难群体信息台账,动员组织社区(村)工作人员等进行走访探视,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关爱服务帮扶工作和照料服务。支持各级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参与救助帮扶工作,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发布扶贫济困、敬老爱幼、救孤助残等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各类志愿服务。

四是做好流浪人员救助工作。春节期间,各级民政、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将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别是做好夜间、极端天气下的站外救助,对发现的走失、务工不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离家在外的临时遇困人员进行及时救助,安置到救助点,或提供棉衣、棉被和基本生活物资帮助。持续做好救助服务点和临时避寒场所救助工作,帮助解决这部分人员的吃饭、保暖、避寒场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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