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政救助政策来了~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救助政策知晓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有力推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现将民政部门制定的各项救助政策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救助标准,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一、城乡低保政策

(一)申请条件:凡是属于当地户籍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的农村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二)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每月按照700元补差发放。农村低保实行分档发放,一档470元/月/人,二档400元/月/人,三档330元/月/人。

(三)分类施保政策: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以上老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增发低保金。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40%增发低保金。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照当地低保标准60%增发低保金。

(四)单人保政策:

1、农村低收入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中的重度残疾人(指所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重度残疾及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重病患者(指医保部门认定的29种重特大疾病人员),城市居民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

2、已婚成家因离婚、丧偶或因无住房与父母共同生活,符合申办条件的,可单独提出申请。

3、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

(五)刚性支出扣减政策:

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因病承担费用过大、残疾人康复治疗及购买必要的康复器械支出较大、家庭成员中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以及就业人员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且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的困难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

二、城乡特困供养政策

(一)申请对象:具有当地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供养标准:城乡特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丧葬费为一年的供养金。

(三)照料护理补贴:按照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给予照料护理补贴,全自理特困人员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半护理20%,全护理30%的标准执行。分散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补贴发放给监护人,集中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补贴发放给供养服务机构。

三、临时救助政策

(一)临时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1、家庭对象。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造成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以及县(区)政府规定的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

2、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二)临时救助方式与标准:

1、临时救助的方式: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等。

2、临时救助的标准:临时救助应针对申请人家庭或个人的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困难时限等因素给予不同数额的分类救助。

(三)临时救助审批:1年内按户为单位累计救助金额在15000元以内的直接由镇(街)负责审批发放;金额在15000元以上的,由镇街报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发放。

四、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1、城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家庭中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子女。

3、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即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4、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二)资助标准: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

1、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

2、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专科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3、农村在册贫困户即返贫户、新增贫困户、未脱贫户: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4、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中在高中期间就读的子女,每人每学年补助困难生活补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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